中国国家画院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以坚持与时代同步伐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、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、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为宗旨,主要负责美术创作、研究工作,体现中国画创作、研究见长的优势,承担有关主题性创作和重大课题研究任务,发挥代表性、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,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,院长为法定代表人。该院前身系年月经批准成立的中国画创作组。后在的直接关心下于年月正式成立了中国画研究院,年月更名为中国国家画院。